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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恋袜女皇的后宫丝奴11到20(32)


  美惟搜出翠欣和翠琳事先压在枕头底下的身份证。我看了一看,随即“下判”:“恋袜美少女徐翠欣,14歳、恋袜美少女徐翠琳,12歳,尚未成年就在雯苓迪斯科俱乐部里提供非法恋袜交易,触犯恋袜SM少女共和国(因为是角色扮演,要与本帝国有所区隔,所以又杜撰了个共和国)的以下法律条文:第一、未满18歳的少女提供色情服务;第二、未满18歳的少女在公共场所里剥光衣裙,任人视奸三点尽露的玉体;第三、未满18歳的少女剃光耻毛,以致在下身赤裸时,‘私处缝’明显可见;第四、未满18歳的少女任人将丝袜塞进自己的阴道和肛门里;第五、未满18歳的少女售卖沾有自己的脚臭和少女幽香的原味丝袜,不当的散播猥亵催情的未成年少女体味;第六、未满14歳(不是18歳!)的少女虽然身处动作相对粗鲁的女童时期,玉腿穿上丝袜的次数却过度频繁,比成年女子更容易造成丝袜破损而须换上新丝袜,浪费宝贵的地球资源;第七、未满14歳的少女玉腿穿上丝袜的次数过度频繁,以不相称的年龄蓄意或不经意的挑逗色诱恋袜人士,提高了恋袜人士也开始娈童的可能性;第八、未满14歳的少女用身体部位接触、摩擦或插入成年人的性器官以赚取酬劳(指的是她们给顾客做丝袜脚交)。本席宣判,八大淫荡恋袜罪状,淫大猥极,淫名成立!判徐翠欣、徐翠琳当场裸着淫体被SM捆绑各打20鞭,然后被一根正义阴茎置入她们的淫猥阴道,抽插各30回。即刻行刑!” 本文来自nwxs5.cc


第18章 用“丝袜淫穴”准备“奸刑”刑具
  诗仪、美莹继续拍照、录影存证,我和美惟则安排重新捆绑两名女犯。我的闺房的天花板下面其实也有横杆(当年两位妈妈在安排装修房子时,在每间卧房都安上高高的横杆备用;我们可是到现在才明白她们的一片“苦心”和“高瞻远瞩”,派上用场啦!)。我们用及膝黑袜蒙好两女的眼睛,命令两女并排,面窗背门站在横杆下面(翠欣左、翠琳右),高擧双手,用麻绳捆在一起,全身吊起。然后,我们拉开两女的丝袜美腿使胯下呈45度角(两女被丝袜塞着的淫穴和菊花暴露),把翠欣的右脚和翠琳的左脚绑在一起固定、翠欣的左脚因浮在床面上而被麻绳拉到床头柱绑好、翠琳的右脚则被麻绳拉到衣柜的门把绑好。两个裸体美少女现在看起来像个简体的“从”字(“从”)。
  我宣布:“准备鞭刑!诗仪、美莹、美惟!”三女下跪道:“属下在!”我说:“脱掉裙子,露出你们的乳房和在肉色连裤丝袜底下若隐若现的耻毛和私处缝。”三女道:“遵命!”便脱下连身裙(这是本共和国女警部队行SM刑时的规矩--低层女警须脱光衣裙只穿丝袜和鞋或靴)。我现在执行鞭刑,先不必脱衣裙,但得像刽子手一般的头套黑色丝袜,不让女犯认出行刑者(在角色扮演中,两女犯假装不知道女警/法官和行刑人是同一个人,拥有同一根神圣、正义而淫猥的阳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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